申請暫緩執行案件后,重新要到立案庭再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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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申請恢復執行,只要向法院遞交申請書,附上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就行了。不需要再次提交身份證、判決書等證據材料了。這些證據材料,法院保存的卷宗中都有。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 規定: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并經院長批準后,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條規定:下列案件,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恢復執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三)執行實施案件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報結后,如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恢復執行的;(四)執行實施案件因委托執行結案后,確因委托不當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五)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而終結執行的案件,申請執行的條件具備時,申請執行人申請恢復執行的。 原問題:《立案強制執行申請撤回,還可以從新立案嗎》回復于 2022-11-19 06: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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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