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上訴二審。
交通事故2025-12-05 06:3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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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民事訴訟第二審的流程: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 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6】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7】宣判。 3、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原問題:《二審上訴流程》回復于 2022-05-17 05: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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