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錯案怎樣才能得到糾正
經濟糾紛2025-12-02 02:03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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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冤假錯案的申訴問題,實際上是指審判監(jiān)督程序,又稱“再審程序”。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確有錯誤,依職權提起再行審理的特殊訴訟程序。目的在于對已生效而確實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通過再次審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糾正。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那么怎樣才能推翻冤假錯案呢?根據《刑訴法》規(guī)定,如果案件中存在: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或者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的;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等重大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如果經過審理確實能夠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撤銷原判決、裁定,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即推翻了冤假錯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原問題:《怎樣遏制冤假錯案》回復于 2022-11-18 13: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