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企業沒有給我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企業改制不給安置費,我們在廠里干了十幾20年,已經構成了勞動關系,我找到經貿局的領導向他理論,他說我們沒有勞動合同,檔案,他們不給我們,我們沉默,我們怎么做才算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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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業做,進去的時候他沒有和我們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們要辭工,他說要接流程程序,沒有和我們簽訂任何協議,我們跟本就知道按照什么流程。
《勞動法》規定:企業未予勞動者簽訂備案(依法繳納社保)勞動合同的,自勞動者工作第一月起至一年內,(當事人在訴訟有效期內起訴)需支付勞動者雙倍勞動報酬。試用(實習、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未簽訂備案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可自由離職,不有員工告我們沒有簽勞動合同
這是仲裁程序,若無果,接下來才是上法院。公司變更地址,你們又未辭退以上員工,這一點講,你們沒有責任。未簽合同或交保險,是該勞動部門追究你們的責任。給你支一招:上面的事實你都承認,把這個糾紛就在仲裁程序解決,不用請律師。正因為公司要變更地址,你好 你好,我們現在有些總共問題,我們在公司工作了十幾年,公司不給我們簽合同,不給我們轉正的機會,公司違法嗎
一: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二: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應當向勞動應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你的情況是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既使未簽訂書面合同你好,我有個員工不干了,來的時候我們都是口頭約定,然后現在走了要我發保底工資,說不發就去勞動局告我,我們沒有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簽署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如果用人單位違約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勞動關系,需要給予勞動者離職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我是員工,處理案件,企業沒有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行為,我要上訴
如果你能夠向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你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你就能夠贏得投訴,因為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給員工辦理社保關系屬于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違法行為 原問題:《我要向北京市海淀區勞動局投訴企業沒有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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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