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與保證人是否意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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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應該寫擔保人還是保證人
一般是寫擔保人請問通知書是否與承諾函是相同的意義
什么事情你這個公司跑路,是否能起訴連帶擔保人
這要看具體情況。 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公司名稱字號相同是否侵權
由于我國實行的是企業名稱分級注冊制度,縣級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門均有核準注冊企業名稱的權力,但并沒有建立一個全國聯網的檢索系統,且受到漢字使用的組合上的局限性,導致實踐中經常出現相同或相似的企業字號在不同行政區劃注冊,引起沖突。因企業名稱沖突引? 你的問題: 擔保人承擔所有責任,債務人是否免追責。法院是否會判決擔保人全部償還。跟債務人無關。如判決后擔保人又未履行
你好!第一,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的方式有五種,即抵押、質押、保證、留置和定金。根據你的說法,你們選擇的擔保方式應該是保證。第二,《保證合同》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立的,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償還債務的協議。可以是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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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