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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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在大多數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羈押的,辦理取保候審在刑事辯護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其實法律對于取保候審的規定是很寬泛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第51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從規定可以看出,其范圍涵蓋了除可能無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又是幾乎任何一個案件都可以套用的。但是,也正是因為法律規定的寬泛,實踐執行中取保候審的辦理也就存在著諸多的不確定因素。多數情況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屬認為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而辦案單位卻認為不符合。可大家適用的的確是同一個標準,卻能夠得出兩個不同的結論,這就形成了一個奇怪的現象。 實踐中,除具備以上兩條規定之外,還具備以下條件的,更容易辦理取保候審: 1、非暴力犯罪的。相對于暴力犯罪而言,盜竊、搶奪、詐騙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辦理取保候審時更容易一些; 2、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3、存在重大疾病,嚴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實踐中,以這個理由申請取保候審的,只有嚴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會批準取保候審。 4、懷孕的婦女。 5、認罪的。如果不認罪,一般很難取保候審。 6、財產案件,退贓,積極交納罰金的(切勿草率退贓)。 7、人身損害案件,積極賠償被害人,并爭取到被害人諒解的。 原問題:《什么情況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回復于 2022-05-16 14: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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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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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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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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