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以郵寄方式送達,但當事人并沒接到過通知,后退回了法院,法院視為已送達,并且過了上訴期,怎么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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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院郵寄送達判決書的,以郵局反饋的簽收情況為準。即當事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的,簽收具有法律效力,不論當事人是否實際看到判決書,在經過上訴期后,判決生效。 《最高法院關于郵寄送達的有關規定》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送達: (一) 受送達人在郵件回執上簽名、蓋章或者捺印的; (二) 受送達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簽收的; (三)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辦公室、收發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員簽收的; (四) 受送達人的訴訟代理人簽收的; (五) 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簽收的; (六)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的。 原問題:《法院以郵遞方式送達判決書 當事人沒有接到 經郵局查詢沒有關系的人簽收了,也沒有公告 判決能生效嗎》回復于 2022-12-08 14:4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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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