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購房合同存在對業主的欺詐行為。房屋未施工完成就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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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購房應查閱的資料: 首先,預購商品房要選擇具有一定實力和開發業績的開發商,了解一下他們以前開發的商品購買者對其信譽的評價。對不講信譽者,切不可與之打交道。其次,審查其預售商品房是否符合預售條件。根據《城市房地產管 理法》第44條第1款的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這是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和房地 產文易的前提條件,如果連開發的土地都沒有、商品府豈不成了“空中樓閣”?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因為建設單位只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其他必備證件后,方可申請 辦理開下手續。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并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及 竣工交付U期,也就是說開發商已經投入25%以上的資金進行建設,這就不會出現買空賣空。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這是最重要的一環,因為經過房地產管理邵門的宵查許可后一般是不會出問題的。 購房應注意的各事項: 第一類:虛假廣告 設計精美的廣告經常是吹得天花亂墜,很多購房人買某一個項目的欲望首先來源于房地產商的廣告或展會上的沙盤。“樣板房”也耍花招,一些開發商利用樣板房欺騙消費者,樣板房質量、結構與實際所交房不符、裝修中利用視覺誤差、家具尺寸相對縮小等進行誤導。 應對:購房者要仔細閱讀購房合同中的內容,必要時還要把廣告宣傳的內容全部載入正式的合同中,這樣才有保證。 第二類:配套設施 開發商在銷售項目時對今后的生活配套設施承諾得完美無缺,但購房者真正領取了住房鑰匙準備入住時,會發現許多的承諾并不到位。 應對:購房者應冷靜分析各種配套設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為表面現象所迷惑。如開發商提供免費交通車,能長期免費嗎?二是調查教育設施是否為教育行政部門所認可。三是看周圍是否有替換的配套設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開發商提供的配套設施不配套,麻煩就多了。 第三類:內部認購 內部認購是房地產開發商不公開地預售商品房。由于內部認購的商品房價格相對較低,從而吸引了許多買房者。但一些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其不受法律保護,購房者的權益也無法受到保障。 應對:最好不要購買這類商品房。至于想買低價房的業主或投資者,應選擇信譽好、實力雄厚、具有市場品牌的樓盤。 第四類:物業管理 開發商強迫業主接受其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損害業主的正當權益。或在一段時間后偷偷更換物業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應對: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對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服務期限超出一年的應提出反對意見,因為這屬于不合理的違反購房者意愿的附加條件。 第五類:逃避債務 借破產逃債是許多公司常用的伎倆。一些不負責任的企業常常將資產轉移到另一項目中,或隱匿財產,抽逃資金,做假賬造成破產的假象,搞假破產。 應對:業主可盡量選擇信譽好的開發商,要分清股東與公司的關系,同時,明察暗訪項目公司的實際財產。 六類:亂收費 物業管理公司亂收費,通常表現在下列幾方面: 1.超出核準的價格收取管理費。 2.擅自提高收費標準,賺取收費差價。 3.擅自增加項目建設,而將費用分攤給業主。 應對:業主應積極參與,選出為全體業主服務的業主委員會。這樣業主委員會可以挑選信譽好的物業管理公司,或解除與信譽不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合同,并有權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 第七類:購房合同 購房者與地產銷售商簽訂的購房合同會有空白的地方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但如果雙方沒有補充條款,就應該注意合同的空白處別讓開發商做了手腳。 應對: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處應填上自己應有權益的內容。如無需填寫時,也應畫上橫線。 第八類:房產證拖著不辦 有些業主買房時開發商承諾在三個月之內辦理房產證,但有時好幾年房產證依然沒辦下來。幾年來每次去找開發商,對方都有一套托詞,用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正在辦理”。 應對:購房時看商品房是否“五證”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若不齊全,消費者購買后則可能拿不到房產證,商品房質量也得不到保障。 正確的購房程序 油品房交易具有標準的額高、交易手續繁雜、耗時長等特點。因此,購買商品房必須要按照嚴格的程序辦理, 才能使交易行為順暢、嚴謹、安全。 從有購房意向開始,購房人一船可按以下程序辦理: 1.調查市場,尋找房源。這期間購房人可借助報刊雜志上的宣傳和中介機構的幫助,但重要的是調查分析, 多方比較,以免偏聽偏信。 2.委托代理商或會同代理律師簽訂《商品厲購銷合同八并按合同規定交付全部或部分購居款。合同是銷售 中最霓要的法律文件,它規定了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購房人應逐條審查、詢問、并應根據具體要求增訂補充協議。 3.購買預售商品房應辦理預售登記。簽訂預售合同30日內,買賣雙方應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為以后辦理房屋權證作準備。 4.驗收房屋,辦理入住。購房人可從購房面積、主體結構、外墻、房屋面積、地面裝修以及電器、水、消防等配套設施進行檢查和驗收。入住前,開發商必須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購房人應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管理合同并交納維修基金及各項管理費用。 5.委托開發商代為辦理產權證,并交付有關稅費。 為保證購庚行為的合理性與合法性,購房人可地整個購房過程中,委托房地產中心代理機構成律師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逐項辦理,以達到省事、省心、省力的目的。 原問題:《購房時應注意哪些購房陷阱,應查閱開發商哪些資料(確定其資格).》回復于 2022-11-18 04: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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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天馬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甲方)與王女士(乙方)于2015年10月13日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約定以總價230萬元的價格購買其所開發的玉花苑項目中的一套住房,一共支付了購房定金5萬元。認購書上的預售許可證號為:J房售證字(2011商品房購房合同,完全偏向于開發商。只要房屋建好。其他配套設施沒有都不構成違約。工程未完工就交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撤銷商品房購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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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這種情況應該屬于認購的。在你選房交錢的時候不知道你和開發商之間有沒有簽訂認購協議,如果有簽訂協議的話,一般在協議中都會列出各項條款,比如在你選擇退房后是選款退給你還是扣百分比的違約金。但是這種情況下已經不能算是您的違約了,因為開發商遲遲未按期交房 未按購房合同期限交房
開發商未按合同時間交房,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通常違約金的賠償金額及方式會在購房合同內體現。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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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