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前12個月如何計算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關《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二)》浙高法民一〔2014〕7號十一、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包含醫療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間,且在該期間內用人單位未支付正常工作工資的,經濟補償基數應如何確定?答:《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的“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應理解為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勞動者正常工作狀態下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不包括醫療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間。 原問題:《合同終止前12個月是醫療期,經濟補償金是按照醫療期內工資計算還是按照生病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回復于 2022-05-20 06:11:21
相似問題解答
勞動賠償前12個月平均工資,離職當月算在12個月之內還是從前一個月開始計算
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本人工資,指受傷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單位應當以本人全部工資為基數繳費,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各種獎金、加班費、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并且,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統籌地區離職前的12個月平均工資,其中有2月是不滿勤的,該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中間有兩個月請假,該兩月屬于不正常上班,不計入該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中,往前再推正常上班的兩個月即可。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請問如果在單位待崗一年后如何單位解除合同,賠償金如何計算,是按照待崗工資計算嗎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補償金計算月平均工資需要記入前一年折算的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嗎?除以的月份是12個月還是13個月呢?
所謂獎金應該是在勞動合同里有明確數額或指標達成協議的,而年終獎許多是沒有固定數額和時間規定的,可以規避你,但你可以收集年終發放數據后,再申請,帳目里有了此項支出就釘了釘子,單位不能反水了 原問題:《經濟補償金,計算前12個月平均工資里,包括您好,請問勞動合同到期4個月,未續簽,如單位辭退,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