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深圳對癌癥患者的醫療期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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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 1、《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中第3條第2款規定: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您父親因為離職,所以要重新計算,不能計入計算。年輕時間的工作證是可以證明實際工作年限的。 2、《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中規定,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 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 休、退職待遇。 3、是在期滿后進行延長申請。 4、醫療期內或者期滿都可以申請。 僅供參考。 原問題:《癌癥患者的醫療期及待遇問題》回復于 2022-05-14 03: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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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