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深圳對癌癥患者的醫療期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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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 1、《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中第3條第2款規定: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您父親因為離職,所以要重新計算,不能計入計算。年輕時間的工作證是可以證明實際工作年限的。 2、《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中規定,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 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 休、退職待遇。 3、是在期滿后進行延長申請。 4、醫療期內或者期滿都可以申請。 僅供參考。 原問題:《癌癥患者的醫療期及待遇問題》回復于 2022-05-14 03: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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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期是根據你的工作年限確定的 如果您這邊向法院提起訴訟 您需要準備起訴狀 和證據材料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具體詳細的解答您的疑問、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訴訟時間流程等相關法律問題,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您好!請問新勞動法對癌癥患者的醫療期是如何規定的,
與什么病無關,只與勞動者的總工齡和在現單位的工齡有關。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企業職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醫療您好,請問癌癥患者的醫療期是多久
【醫療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特殊疾病】勞動部《關癌癥醫療期的工資待遇問題 癌癥醫療期的工資待遇問題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原勞動法對醫療期的規定
醫療期長短是根據工作年限來確定的,如果醫療期滿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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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