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要收回,改合同,欠的租金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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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二,因此,如果對方親口承認無法給付租金或者承包費用,或者你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給付,或者對方已經沒有能力給付,那么,你是可以解除合同的。這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無需協議。 三,如果這些條件符合并且合同解除,那么以前約定的租期歸于無效,你可以收回店面。 四,店面里的設備你可以要求對方拆除,如果在合理期限內沒有拆除,視為對方放棄。如果你想要設備,那么這和你們以前的合同是沒有關系的,可以另行商議。 原問題:《已收承包費用,但拖欠房租一年,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收回鋪面》回復于 2022-05-14 03: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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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