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前建有三層房屋,一邊三層,老人共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去世,有三個兒子,小兒子有兩個兒子,老人住在小兒子這邊第三樓,去世了,老人住這邊應該那一方繼承
相似問題解答
老人未去世,兩個兒子分別出錢翻新了房子現在老人打算立遺囑給大兒子,小兒子還能繼承嗎
首先確定房子確實屬于老人,其他人沒有份。其次,就是立遺囑的問題了,一般來說,(看香港片看多了,一個醫生,一個律師)確實是需要的,醫生可以證明老人是在清醒的狀態下立下遺囑的,律師則作為見證人,起草文書人。愿意的話再去公正,畢竟公正的效力比較大老人去世,有三個兒子,其中一個兒子去世了,該兒子的份額可以由其兒子(老人的孫子)代位繼承嗎
展開全部 他的子女有代位繼承權,即先去世的兒子的子女可以代位他和老人其他兩個子女一起繼承老人的遺產。 原問題:《老人有三個子女其中一個兒子死了他的子女可以繼承老人的財產嗎?》爺爺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 大兒子和兒媳以去世 老人一直有我爸 贍養 現在大女兒的丈夫說如果老人去世遺產不均分的話就起訴 但是他們沒有贍養過老人 如果老人去世沒有留有遺囑 這遺產應該怎么分 他起訴有用嗎?
如果沒有遺囑繼承的話的就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兒媳無權分得該房屋,但是作為老人的孫子女是有權利繼承老人的遺產的如果兩個兒媳每個人有一個兒子(兒子系兒媳與老人的兒子所生)那么房產應該分為三份,女兒,兩個孫子一人一份但是考慮你作為女兒提出問題,你可老人去世,兒子也去世了,兒媳婦孫子怎么房產繼承
老人的房產沒有過戶給他人的情況下,老人去世后應該由老人的妻子繼承,老人沒有妻子就是其子女分別繼承,女兒出嫁后是無權繼承,老人兒子分別得以繼承,但是老人的其中兒子也去世,就得老人兒子的媳婦代替老人的兒子分別繼承一部分,如果是一個兒子就全部繼承老人有四個子女,一直和小兒子生活在一起,戶口也在小兒子家,年前小兒子因病去世,老人搬到大兒子家,兒媳霸占整個家產,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兒媳有沒有義務給老人付贍養費
一、關于小女兒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即產權)的問題 按照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像房屋這種不動產的所有權的移轉采取以登記為要件的形式,所有權自登記之時起移轉,只簽訂了合同,哪怕是經過公證的合同,而沒有辦理登記,房屋的所有權都不會移轉給買受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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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