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患癌癥后,且醫療期滿了。公司是不是需要給員工做勞動能力鑒定后,才能根據結果解約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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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勞動合同法上的相關規定,并沒有說如何判定不能從事原工作,具體實踐生病請病假就三種情況:病好了可以回來上班、病好了留下后遺癥了、病沒好需要繼續休病假。第三種不用說就是不能從事原工作,第二種情況必要的情況下如果員工主張不能從事原工作可能就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了。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原問題:《醫療期滿可以正常返崗工作還需要作勞動能力鑒定嗎》回復于 2022-12-08 04: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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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傷醫療期結束未痊愈,公司解除合同,員工勞動能力鑒定后可以主張醫療補助費嗎 這種情況是自行做鑒定嗎
《勞動法》有以下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公司辭退已滿醫療期的癌癥員工
勞動者病重被辭退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這一規定的,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標準是: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您好,員工得了尿毒癥,已過醫療期,目前還沒有做勞動能力鑒定,請問工資發放比例是多少?
建議申請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能終止勞動合同。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相關規定: 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關于員工患急性白血病醫療期的規定
根據勞動部關于發布《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法[1994]479號)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公司簽合同后,公司是否一定要給員工買社保?
社保是國家強制保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要按相關法規交納社保。在現實中,一般只人簽定了正規的勞動合同都是要辦理社保,現在不辦社保的都是因為沒有簽勞動合同。 原問題:《請問和公司簽合同后是不是公司一定要為員工購買社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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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