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履行雙倍利息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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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對于一審判決后未上訴即生效的,則按一審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遲延履行利息。如果是二審維持原判的,則以二審判決生效的次日開始計算履行期限,按一審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計算,期限屆滿次日起計算遲延履行利息。如果償還金額不足,則所還款項先用于償還判決確定的債務本息,遲延履行利息最后償還。至于判決確定的債務本息,是先本金還是先利息,實務是確有不同做法。主流觀點是按合同法解釋,先息后本。關于2014年7月31日起適用不同標準的問題,這是司法解釋的規定,不管當事人是否理解,是否合理,都必須按規定執行。 原問題:《遲延履行期間雙倍利息使用日萬分之一點七五計算是所有債權人觀注的問題》回復于 2022-05-25 08: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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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給付判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怎么計算
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決數額的債務約定利息的兩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含判決確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區分為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利息兩部分,判決利息按判決確定的利率計算;3、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按日萬分之一延遲支付利息計算
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決數額的債務約定利息的兩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含判決確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區分為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利息兩部分,判決利息按判決確定的利率計算;3、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按日萬分之一執行期間雙倍利息如何計算
判決生效后是被執行人主動執行人支付嗎?如果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生效的判決書,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利息嗎?從哪天開始計算雙倍利息? 是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生效判決書就應該從判決生效日起計算利息嗎?還是從強制執行那天起開始判決書延遲支付的利息計算
如果未按一審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法律依據:第二百二十九條 【遲延履行】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判決書2021年12月29日,判10日內支付,請問延遲履行債務期間加倍利息怎么計算
遲延履行利息分為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債務利息,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2113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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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