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考勤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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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1,沒有上下班具體時間且沒有員工簽字,“原來”是不能作為有效證據適用的。2,第二部分指紋打卡打印出來的,沒有員工簽字,“原來”是不能作為有效證據適用的。3,有2人共3個月天天加班3小時左右(此2人為管理人員),合理。4,有3天 次當天每組2人打卡時間分秒不差,2次-2天打卡分秒不差、1次-3天打卡分秒不差;還有1人當月2次-2天打卡分秒不差、還有幾人當月1次-2天打卡分秒不差;這個不合理,需要用人單位給出合理解釋,否則存在單位偽造考勤記錄的可能。5,不合理的打卡不能作為證據。6,之前之所以說“原來”不作為證據,是因為最新的市仲裁委和市中院的文件認定,只要有其他證據相佐證,沒有員工簽名的考勤表也可以作為有效證據認定。7,以上南京律師意見供參考。 原問題:《關于指紋打卡考勤以下情況是否能成為用人單位偽造考勤的證據!!!》回復于 2022-05-25 0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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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以考勤為由,扣請事假的工資嗎
按照你請假的時間來乘上你的每小時工資,綜合就是你所應該扣的工資。事假不發工資,事假是因私事缺勤,勞動者沒有付出勞動,不應支付報酬。按原勞動部《對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的意見》([59]中勞薪字第67號)第一請問沒有考勤記錄可以勞動仲裁嘛
勞動仲裁時需要提供考勤記錄,是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的,但是公司提供的考勤不一定真實。 如果在仲裁階段,勞動者有證據證明有效證據由用人單位保存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如果仲裁委認為該證據對案件由一定的影響,仲裁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用人單位不提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記錄嗎?
勞動仲裁時需要提供考勤記錄,是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的,但是公司提供的考勤不一定真實。 如果在仲裁階段,勞動者有證據證明有效證據由用人單位保存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如果仲裁委認為該證據對案件由一定的影響,仲裁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用人單位不提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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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