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姐被開庭了我想知道他現在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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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一,其實送達開庭傳票和公告開庭都是一樣的,如果被告存心不想到庭應訴的話,你送達傳票他也不會來,到時候法院也只能缺席審理,和公告了之后他沒來開庭是一樣的效果,兩者的區別僅在于公告要等三個月的公告期滿了之后才能開庭審理,其他的效果是完全一樣的。所以你對公告沒必要存在那么大的憂慮。而且法院在民事案件中確實沒有權利去電信局查被告人的住址,這是事實,不是人家故意拖延。第二,由你說的情況來看,我可以肯定法院絕對不是在有意包庇被告,因為采用公告方式,被告一般都不可能到庭應訴,那么到時就是缺席審理了,這樣的話被告就不可能提出答辯意見,如此一來,只要你提供的證據足夠證明你所主張的事實,法官就會采信你的意見,支持你的訴訟請求,也就是說,采用公告方式,被告一般都是要敗訴的。你說如果法院有意偏袒對方,會不會出這樣的昏招呢?第三,其實你現在應該考慮的是案件判決之后的執行問題,公告方式的話,判決之后還要經過三個月的公告期,然后就可以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但是前提是被執行人必須有相應的財產可供執行,所以你應當盡量收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必要時現在就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保證你到時候能獲得應得的賠償。第四,你既然將保險公司也一起列為被告,那就更沒有問題了,如果到時候法院的判決是對方敗訴,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話,保險公司是跑不了了,法院可以直接從保險公司的帳戶里執行劃款給你,所以放心吧,不會有問題的。綜上所述,法院采取公告方式對你來說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在于從開始公告到最后申請強制執行,比送達傳票的方式要多花半年的時間,其他的方面對你來說都是有利的,所以你不用對公告存在太多的憂慮的 原問題:《我碰到這樣的問題,法院說傳票送達不到被告。》回復于 2022-05-25 05: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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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姐過世了,留有一子,現在我姐夫要霸占我母親的房子
老公的姐姐,跟老人有沒有血緣關系,假如有的話遺囑生效,如果沒有的話,遺囑說給她,她必須公布說是老人吧房子送給她了,不能是說繼承,因為如果是說沒有血緣關系的話,遺囑里邊的只能算是遺贈,七天之內不公布老人吧房子送給她了,遺贈失效,她是沒有權利繼我的朋友買的勾機,勾機寫的我姐的名字,他現在還不起貸款了,法院起訴我姐了,我姐付什么法律責任
各合伙人均有義務償還。《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 【合伙的民事責任】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你好,我們想告我姐夫他不給我姐醫藥費,離婚的時候說的好好的還經過法律了,他現在電話不接微信不回還不給錢
這種情況在中國農村出現的幾率很多!要想留住孩子的心,應該經常去探望一下孩子,這是婚姻法規定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干涉的,他們離婚后你姐要付給孩子撫養費的,這也是她義務和責任,不盡義務恐怕孩子長大以后不會相認的,只要每個月按期給孩子撫養費,孩子長明天開庭,被告說他陽性出不了庭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有病不能出庭審理案件的,法院可以中止對案件的審理,等被告人病好后再恢復開庭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我想知道在開庭之前被收監。開庭后沒判,還能保釋嗎
這種情況下還是可能會保釋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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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