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從外資企業離職之后,外資企業會不會一直保留勞動者的檔案呢?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可讓公司提供離職證明。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離職證明用途: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擴展資料:員工提出離職,公司不放人的解決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律師提醒市民:勞動者只要沒有違反約定,并且是按照法定手續提出離職的,那么即使原公司知道勞動者要跳槽去其他公司,也沒有理由不辦理離職手續。 原問題:《本人即將辭職,怎樣保留可靠的辭職證據??》回復于 2022-11-16 22:33:52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