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多債權人在對被執行人的小產權房執行中,唯一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能享有優先受償權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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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被執行人的財產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 當被執行人的財產足以向全部已知債權人清償債務時,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時,對于均僅享有普通債權的債權人來說,其受償順序均由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決定,首封法院的債權人對被執行人的執行財產將優先受償。若債權人是基于所有權或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則該債權優先于普通金錢債權受償,而不論作出執行依據的判決的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順序。 2、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 (1)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的,若申請人之一或被申請人申請進入破產程序,則移交破產管轄法院,中止執行程序;若未能進入破產程序,則恢復執行;未經清理或清算而撤銷、注銷或歇業,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參照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的規定參與分配。 (2)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的,對已經取得債務執行依據的債權人在被執行財產被執行完畢前,有權通過提交參與財產分配申請,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制作分配方案。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于普通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順序清償。其余享有普通債權的債權人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當其財產被分配完后,被執行人對剩余債務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后,可隨時向法院申請繼續依法執行。 (3)被執行人為非企業法人的,非企業法人既不能適用破產制度,也不能適用公民、其他組織以及特殊情形下企業法人的參與分配制度,我們認為,其只能一般性規定進行分配,即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順序依次受償。無擔保物權的,則按各債權比例受償。 原問題:《多個債權人如何參與分配同一被執行人的財產》回復于 2022-05-24 23: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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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