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被扣,但是電子駕駛證還沒被記滿十二分,顯示違法未處理可以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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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因為還沒有交罰款,罰款未交違章記錄也不會消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第六十六條,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第六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后,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五章,機動車駕駛人管理(第一節,記分):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荚嚭细竦?,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原問題:《駕照已扣分但顯示違法未處理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16 1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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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引車駕駛證顯示違法未處理,還能審驗嗎?
展開全部不可以,有違章未處理的,駕駛證審驗不予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二)身體條件情況;(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后醉駕,駕駛證顯示扣留,違法未處理,
駕駛證有違法未處理但是證在暫扣期,證在暫扣期間不能駕駛機動車,需要等到駕駛證暫扣期滿領證出來后再去違法行為地或者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處理。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第二節 機動車駕駛人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駕駛證違法未處理
駕駛證違章記錄要及時處理。違章不處理后果: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備注: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2、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駕駛證違法未處理,影響使用嗎
違法未處理。駕駛證狀態顯示違規未處理的意思是有違章罰款還沒有繳納,需要到違法行為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交警大隊繳納罰款。駕駛證違規處理的方式:1、可持《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按規定到銀行繳納罰款駕駛證違法未處理
駕駛證違法未處理的意思是是駕照有違章扣分罰款行為,沒有去車管所處理銷分和繳清罰款。機動車出現違章后,如果不是由交警部門進行的現場處罰,而是電子違章的,只要駕駛員未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罰,相應的違章信息只是與違章車輛相關聯。在互聯網查詢的結果只供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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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