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為政府單位出租的公房,至今末房改,現(xiàn)因某些原因需承租人搬走,而廣原承租人己去世,而單位房子登記記錄還是己去世的原承租人,現(xiàn)實際居住的為承租人子女,請問子女是否可以享受房改的優(yōu)惠政策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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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關于公產房的性質所謂公產房,是中國特殊體制下遺留下來的產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對于所有權屬于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按照產權人的不同又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國家出租、收購、新建、擴建的住房,大多數(shù)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出租、修繕,少部分免租給單位使用的住房。第二種是單位自管產。指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等單位所有的住房,俗稱企業(yè)產。第三種公產房是行政事業(yè)單位作為產權人,分配或出租給單位員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兩種,在北京交易時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許可證。二、公房繼承概述關于公產房能否繼承的問題,實踐中爭議很大,眾說紛紜,各執(zhí)己見,很難統(tǒng)一。公產房的這種特殊形態(tài),是中國社會所特有的一種事物。公產住房的產權在法律上講是模糊的。司法實踐中對于許多問題是用政策性的臨時規(guī)定進行調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從法律上講,公產房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之間存在某種脫節(jié)的聯(lián)系,是一種不完整的不動產所有權,比如說,公產房的承租人可以通過租賃房屋獲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繼承人當然也基于某種優(yōu)先權繼續(xù)獲得房屋的租賃收益。按照中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遺產一般是公民死亡時遺留下來的的個人合法財產,對于公產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并不在遺產范圍,依法不能繼承。當然隨著中國經濟的發(fā)展,對于公產房的繼承問題出現(xiàn)較多的緩沖處理。許多認為公產房可以繼承的人認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勞動掙下來的,住房就是“遺產”,當然可由繼承人繼承。此種要求雖不合法,卻也符合中國現(xiàn)實的社會實際。實踐中從社會安定、和諧的角度來考慮,一般來說可以變更承租人。建設部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guī)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xù)承租。”從這些規(guī)定來看,公有住房承租權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條件的,特別是原承租人死亡時,承租權并不能像其他可繼承的財產權一樣適用《繼承法》的規(guī)定來繼承。但對于符合承租條件的承租人要變更承租人姓名延續(xù)承租的,經過住房部門同意是可以變更的。 原問題:《公房怎么辦房改》回復于 2022-05-24 19: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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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