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2倍工資的仲裁時效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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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但對二倍工資這一年時效起算目前司法實踐中有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二倍工資既然稱工資,就屬于勞動報酬,就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持這種觀點的以湖北為代表,湖北高院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2013年9月)規定“雙倍工資的申請仲裁時效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算,期間為一年”?! 〉诙N觀點,也是主流的觀點,認為二倍工資雖然名字包含“工資”二字,但二倍工資的規定出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八十二條,且二倍工資與勞動者是否付出勞動無關,僅僅是法律確定的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一種責任。相應地,二倍工資的時效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以北京、上海、廣東、江西等省市適用“逐月起算法”,“從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按月分別計算仲裁時效”;山東、重慶等省市采用“期滿起算法”,“仲裁時效期間從最后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江蘇、黑龍江采用“違法行為終止和期滿起算法”,即未簽合同不滿一年的從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結束之次日開始計算,用工未簽合同滿一年的申請仲裁的時效從一年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原問題:《關于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問題》回復于 2022-05-24 17: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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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雙倍工資仲裁時效新規定
雙倍工資的仲裁時效是多久:《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一年期間的限制。但是,所謂勞動報酬,未簽勞動合同仲裁時效怎么算
1、視為勞2113動報酬,勞動關系存在期間,無時效;最長支持11個月的;比如青島,重慶個別區個別地區; 2、視為懲罰性質,具有1年時效,5261從申請勞動仲裁4102開始向前數1年,從入職開始數1年,2個1年交叉部分支持;按月計算時效;最未簽合同雙倍工資仲裁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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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