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離婚七年了前夫突然要求做親子鑒定,我有權利不同意做嗎
婚姻家庭山東 濟寧2025-06-06 16:2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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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親子鑒定,也稱親權鑒定,是指用醫學及人類學等科學的方法和技術判斷有爭議的父母與子女是否存在親生血緣關系。通常情況下,采用DNA技術直接作為判案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親子鑒定必須以當事人同意為條件,法院不得強制取證。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意做鑒定,應予以準許。如果一方當事人拒絕鑒定,可依照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75條規定綜合全案的其他證據來判斷。《婚姻法》解釋三第二條對此又作出了進一步的規定:如果一方主張當事人之間存在或不存在親子關系,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或者請求否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而不配合法院進行親子鑒定的一方要承擔敗訴的法律后果。參見資料hnlscww/display?id=708 原問題:《離婚后前夫要求做親子鑒定妻子不同意可以嗎》回復于 2022-05-24 17: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