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詐騙立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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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第21條(2006年4月12日)關于個人進行合同詐騙犯罪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為: 一、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中山、東莞、江門市及其所轄市、縣、區: 1、5萬元以下為“數額較大”; 2、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為“數額巨大”; 3、50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 二、湛江、茂名、惠州、潮州、揭陽、汕尾、梅州、河源、肇慶、韶關、清遠、陽江、云浮及其所轄市、縣、區: 1、4萬元以下為“數額較大”; 2、4萬元以上不滿40萬元為“數額巨大”, 3、40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 原問題:《廣東詐騙立案的金額是多少》回復于 2022-05-24 15: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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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