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拍賣價格過低如何復議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程序違法,可以提執行異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規定:46條、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的被執行人財產進行變價時,應當委托拍賣機構進行拍賣。財產無法委托拍賣、不適于拍賣或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需要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或自行組織變賣。47條、人民法院對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應當委托依法成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48條、被執行人申請對人民法院查封的財產自行變賣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但應當監督其按照合理價格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并控制變賣的價款。49條、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成交后,必須即時錢物兩清。委托拍賣、組織變賣被執行人財產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從所得價款中優先扣除。所得價款超出執行標的數額和執行費用的部分,應當退還被執行人。擴展資料強制司法拍賣的流程1、評估價格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對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向執行雙方當事人送達評估報告。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請求復議,法院再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價格評估完成后,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如果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自行變賣財產的,法院依照《執行條例》第48條的規定,可以準許,但應當監督其按照合理價格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并有效控制變賣的價款。在實際工作中,很少有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變賣財產的情況,《執行條例》只擬定可以準許,但不是應當。法院應根據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和被執行人的信譽程度,依職權做出決定。如準許,被執行人自行變賣,應給其10日以內的時間,同時,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將查封財產予以解除查封,確保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原問題:《執行程序關于在被執行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房產被法院低價拍賣該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05-24 13:17:50
相似問題解答
評估公司評估的房產價格過低怎么辦?
展開全部 1,房地產評估采取房產價格評估的市場比較法,通過對同一樓盤的在售房源的掛牌價格,以及同類型樓盤的實際銷售價格進行專業處理,換算出具體某個樓盤的平均單價。 2,一套舊房價值幾何,可不是評估師憑經驗“毛估”出來的,必須有一整套計算操作您好,法院拍賣房產的價格太低怎么辦
1、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于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 債權人 不申請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再行拍賣法拍房價格過低,原房主不同意 可以不賣嗎
首先拍賣應該成交,法院應該出具執行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協助買受人辦理過戶;其次,現在房屋滅失、毀損,不清楚房屋管理機關是否仍然辦理過戶,如果辦理,房屋還是你的,你修復后起訴拆除房屋的人;不同意辦理,那么你就要和法院聯系解決,同時向公安機關共有房屋因對方原因拍賣,共有人有權協商起拍價嗎?(過低的價格會影響共有人的權益)
當然有權起訴。夫妻婚后購置的房產通常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購房時往往因為各種原因房產證上只登記了一個人的名字,從而產生了真實權利人與登記權利人不一致的情況。如果夫妻之間發生矛盾,一方擅自將該房產出售給第三人,另一方得知后起訴要求第三人返還房屋流拍房產如果變賣程序,變賣價格如何確定
你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6號,以下簡稱《規定》)第二十八條第2款規定:“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罪名庫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