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把他列入失信人名單
經濟糾紛云南 紅河2025-08-01 13:0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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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欠債人一直不還的話,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將欠債人列入黑名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第二條 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內容。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經審查后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作出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決定。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制作決定書,決定書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原問題:《欠債人一直不還,法院能把欠債人列入黑名單嗎?》回復于 2022-11-16 1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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