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執行案件查封一家公司土地拍賣尾款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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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陳戰杰A省B市燃料公司拖欠C省D市建材公司的貨款,D市法院裁定查封債務人的貨場土地,并要求B市國土資源局協助執行。但B市國土資源局因市政府城區改造需要出讓了該貨場土地使用權。D市法院遂裁定由B市國土資源局賠償D市建材公司債務88萬元。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企業因債務糾紛而被裁決破產還債的案件不斷增加。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其所遵循的原則是,與已有法律法規相銜接,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使不遵守市場經濟規則者不得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二十八條規定,處置的原則應該是,屬于企業所有的財產,拍賣價款歸企業所有,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拍賣價款歸國家所有。此案應該屬于法院拍賣債務人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用于還債,從法律上講并無不當,但關鍵是該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不是屬于企業的財產。如果是債務人的財產,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拍賣,B市國土資源局執行市政府的行政命令時需要依法轉變;如果不是債務人的財產,法院也可以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拍賣,B市國土資源局執行市政府的行政命令無須依法轉變。因此該案的焦點是債務人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取得的方式不同則處置方式也不同。由于類似本案的情況普遍存在,筆者就不同權屬土地使用權的處置方式進行分析:第一種情況,該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劃撥方式取得的,未辦理抵押手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法釋〔2003〕6號)第一條規定,破產企業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屬于破產財產,在企業破產時,有關人民政府可以予以收回,并依法處置。第三條規定,企業對其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無處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對劃撥土地使用權,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可以無償收回,并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予以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時,對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根據該規定,如果該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是劃撥方式取得的,債務人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仍然屬于國家所有,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沒有意義,也不能拍賣;B市國土資源局出讓該國有土地使用權與法院不產生矛盾,無需轉變。土地出讓金不納入企業還債程序,由B市國土資源局按照國家規定處理。第二種情況。該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劃撥方式取得的,已經辦理抵押手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法釋〔2003〕6號)第二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抵押權人在以抵押標的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繳納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項后,對剩余部分方可享有優先受償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法明傳〔2004〕22號)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9號)規定,以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為標的物設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視同已經具有審批權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準,不必再另行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審批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條規定,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依法拍賣該房地產后,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于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的款額后,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根據上述規定,如果該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曾經進行過抵押登記,符合法律規定,那么,法院查封、扣押、凍結就有意義,也能拍賣了。B市國土資源局出讓該國有土地使用權,處置出讓金時,就需要轉變,與法院裁決保持一致了。轉變的方法是,將該土地進行評估,評估額作為出讓金金額,拍賣價款與評估額之差作為該企業財產,納入還債程序,由法院依法處置,抵押權人可以優先受償。土地出讓金由B市國土資源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第三種情況,該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以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出讓等方式有償取得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法釋〔2003〕6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如果建筑物附著于以出讓、轉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之上,將該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一并設定抵押的,即使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亦應認定抵押有效。這種情況中,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企業的財產,可以抵押,法院可以予以拍賣處置,拍賣價款全部納入還債程序。如果抵押的,拍賣價款抵押權人優先受償。如果未抵押的,債權人都有權受償。如果拍賣價款足夠償付債務的,各債權人全額受償,拍賣價款不足以償付債務的,各債權人按比例受償。B市國土資源局對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也可以拍賣,但應當與法院協調,拍賣價款也全部納入還債程序。《關于依法規范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法發〔2004〕5號)第一條規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協助執行事項。《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5號)第一條規定,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壓、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根據該規定,B市國土資源局應做好協助執行工作。但同時,B市國土資源局又按照市政府的城市改造決定出讓了這塊土地,也屬于奉命行事。法院判決與市政府決定并不矛盾,只要做好協調工作,就不會出現兩部門之間打官司的情況。 原問題:《查封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價款如何處置?》回復于 2022-05-24 09: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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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案件評估公司評估土地需要確權之后在拍賣
那就需要重新進行評估了,其他的沒有什么可以實行的辦法了!拍賣公司是根據評估公司出具的價格評估報告進行拍賣的,評估報告都到期了,再按照原先的評估價值進行拍賣肯定不符合市場事實的。濟南萬通價格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希望可以幫到您。 原問題:《法院強我去年起訴了一家民企廠房,被法院查封 被法院查封的廠房銀行有權拍賣嗎?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查看回答您好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法院在執行時原則上要保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因此,法院不能查封的房子一定是用于被執行人家庭生活所必需的房子,或者是被執行人其你好,我想問下查封房子怎么阻止執行拍賣
騰房。或想辦法還清債務。請注意:可以拍賣,簽訂了委托拍賣合同,不等于就是賣出去了。委托拍賣合同和貨物買賣合同不同:委托拍賣合同是幫拍賣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賣掉了;貨物買賣合同才是賣掉。 原問題:《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現在被強制執行拍賣,怎么店鋪被查封時,我有提執行異議,在這期間,能被拍賣嗎?
向查封該商鋪的人民法院及時提出查封異議。如果查封錯誤,人民法院會及時解除查封。如果查封異議不成立,可以復議一次。另外,要通知出賣商鋪的出賣人,并要求其說明情況,同時要求出賣人對此商鋪提供擔保,以免受到損失。如果查封異議不成立,需要向出賣人主一般擔保案查封了一宗土地,另一案又輪后查封,能否兩案并案拍賣執行
不能。 既然是輪候,那第二個保全事實上就沒有法律效力;一個沒有得到司法認可的債權是不能參與分配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8條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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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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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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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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