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為得到公司同意就馬上第二天走人不干了,有什么處罰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正確辭職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么,可能會發(fā)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提出辭職后,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并由用人單位批準。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并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就不會出現(xiàn)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的情況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要求經(jīng)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jīng)濟補償?shù)摹V灰獩]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nèi)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后,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并在“內(nèi)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jù),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guī)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jīng)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nèi)容最好明確以下內(nèi)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于以后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據(jù)《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九條之規(guī)定與本人結(jié)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并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guī)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nèi)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guī)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jù)。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九條,經(jīng)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guī)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原問題:《辭職信剛交,第二天領導就趕走了算違法嗎》回復于 2022-12-21 20:26:41
相似問題解答
你好在嗎,散打個人謠言,有證據(jù)的,能得到什么處罰
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要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guī)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我老婆在公司干了13年,公司說今年就不續(xù)簽勞動合同了,給13個月的補償,安排走人,如果想繼續(xù)在公司干,不簽合同干臨時工。這樣合法嗎,我都有什么權益。謝謝
做了13年已經(jīng)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了,無固定期限的一般是不能炒的,也不存在不續(xù)約,因為你根本不用續(xù)約,你是自動續(xù)約的這里只存在解約的情況,在同等條件下公司應該先炒固定期限的,如果公司沒有遵守且沒有合理理由你可以要求雙倍補償金,這個在08年很多案簽了一年合同,做了三個多月在本月12.25日提出書面離職報告做到月底走人,如果公司不同意。月底到了能馬上走人嗎?
在公司簽了一年的合同只做了三個月能辭職的,辭職依法提出就可以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假期工干了一天,不想干了
個人而言,沒損失。 用人公司來說損失了時間,培訓你的時間和重新招人的時間。 離職前,需要和用人單位說一下,讓單位有準備。沒了合同精神也該有點人情!!! 原問題:《打假期工,在飯店簽了合同后,做了一天不想做了,有什么損失嗎》公司不干了,我有什么經(jīng)濟補償嗎?
有的 根據(jù)你的工作年限來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jù)材料和訴訟時間流程,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jié)束了,對咨詢結(jié)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