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們買的房子被法院保全了,因為開發商和他人有糾紛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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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如果發現自己的財產被法院保全,首先要弄清楚該保全是訴前保全還是訴訟保全,如果是訴前保全,則有可能成為案件的一方當事人即被告(保全的被申請人),根據法律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如果是在訴訟保全中,發現自己是案外人,被保全的財產屬案外人合法擁有的,與訴訟無關,則可向作出保全決定的法院提出異議,由法院對異議進行審查,如異議成立法院應裁定解除保全,異議不成立,由法院通知駁回案外人異議,案外人對法院決定不能上訴。至于因錯誤財產保全造成的后果,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96條規定:“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遭受的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19條規定:“受訴人民法院院長或者上級人民法院發現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措施確有錯誤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立即糾正。因申請錯誤造成被申請人損失的,由申請人予以賠償;因人民法院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錯誤造成損失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賠償?!睌U展資料財產保全的風險:(一)申請財產保全的依據錯誤依據錯誤是對申請人思想狀態認定,受害人以及法官無從得知,僅能從其行使的客觀保全行為中加以推定,稱之為“推定過錯”。在認定中,大多數法院主張“寬松的謹慎義務”的觀點,認為:若單純以訴訟結果這一客觀標準判斷財產保全是否正當,有流于片面化的缺點。故,在訴中申請財產保全的情形中,不應當以敗訴當然的推斷申請人主觀具有過錯。但是,實踐中總結發現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很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存在主觀過錯。(二)申請財產保全對象錯誤前文中對于財產保全的意義已有較為明確的表述:“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法院判決的順利執行”。若保全財產系案外人所有,屬于當然不合法、不合理。因此,保全對象錯誤案件的主要爭議點為行為的違法性,即被保全財產的權利歸屬問題,亦體現出主觀上違反謹慎義務的嚴重過失。(三)申請財產保全超標的這類案件,只有訴訟當事人出于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訴訟請求范圍與法院生效判決產生“不合理”的偏差的情況下,該超出訴訟請求范圍內的財產保全申請行為才違法,即可推定其存在主觀上的過錯。此處要求“不合理”之偏差,表明只有在保全標的與勝訴標的相差數額達到一定標準的情況下才能構成超額保全,具體相差數額的多少需要法官自由裁量。 原問題:《我買的房子被別人財產保全了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24 08: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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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開發商有糾紛,我買的房子被凍結了
可以提起訴訟你好,我買的房子還沒交房開發商沒錢,被預查封了!怎么辦
遇到延期交房,首先應仔細查看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同規定。如果合同有規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其次,應了解延期交房的認定及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開發商為按合同約你好,我想問下我有套房子被法院財產保全了,我怎么解封呢
一、對方申請財產保全,法院依法準許,程序沒有問題; 二、依你所述,案情清楚,對方勝訴的可能性極大,目前案子應該是正在審理中。 對方勝訴后,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可以對你的按揭房進行拍賣,所得款項先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然后償還對方的欠款,我要問的是:我從開發商那買的房子合同已簽訂!但開發商與別人有經濟糾紛。把開發商告到法院!法院未調查清楚就把我的房間子封了!我該怎么辦?
現在的商品房一般都是一套房子配一個地下室,地下室一般是可以自己選擇的。但是關鍵還是在于開發商售樓處。關鍵在于合同的合法性。現在私人開發房地產的多如牛毛。開發商個個都是奸商,只要你能出示正當手續的具有法律承認的購房合同。而合同上簽的是你指定的房子被保全了可以和法院協商自己買了還錢嗎?
與法院、債權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自己出賣抵債。 原問題:《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能自己協商買賣抵債?》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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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