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是從貸款日開始還是到期日開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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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保證期間是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即此期間經過后,保證人便可免去承擔保證責任。 (1)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期限不明確 保證期間為原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二年 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規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原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原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二年。 (2)借款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限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依據擔保法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如你說的情況,你看看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期限方面的條款吧,一般來說約定是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原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如果是這樣,銀行也沒證據給你父親通知過,你父親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原問題:《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從哪天算起》回復于 2022-12-07 06: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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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出院做的三期鑒定,其中護理期限是從哪天開始算起,是住院那天還是出院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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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如果職工沒有提出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應該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你好,簽訂擔保合同協議的期限是多久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對主債務民間借貸過約定期限三年了
訴訟時效問題,已經生效的《民法總則》第八十八、八十九條有明確規定,結合最新的司法實踐,確定民間借貸案件的訴訟時效的方式有一下幾種: 1、民間借貸中約定了還款時間的,訴訟時效自該履行時間屆滿之日起計算。 2、民間借貸中約定債務分期償還的,訴訟你好,起訴費是從起訴開始產生還是從開庭開始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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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