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戶主去世其名下財產如何繼承其配偶在世子女可以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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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夫妻一方去逝,另一方和子女怎樣繼承財產?分兩種情況: 一是原配夫妻一方去逝,其另一方與子女,去逝方的父母為遺產的共同繼承人。所謂遺產是指去逝方的沒有行使處置權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的應剔出共同所有人的應得份額。原則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分配,還應照顧明顯弱勢的繼承人。 二是再婚夫妻一方去逝,其另一方,去逝方的子女,去逝方的父母及形成供養關系的繼子女為共同繼承人,繼承方式同前款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如有合法收養關系的養子女也應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與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問題:《夫妻一方去逝,另一方和子女怎樣繼承財產》回復于 2022-11-16 0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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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配偶先去世,他父母后去世,配偶名下的房產其兄弟姐妹有繼承權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0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 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稱的子房改房一方去世,其子女如何繼承
房改房遺產繼承,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遺囑或遺贈協議繼承,沒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繼承。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配偶去世一個月內購買的房改房 其產權歸屬以及子女繼承問題
房改房既然可以繼承,那子女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父母一方去世,一方健在,子女可繼承其房產嗎
你好,可以的財產分割爺爺死后孫女可以繼承其財產嗎,應繼承多少
這個得根據啊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去咨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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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