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入職,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中薪資待遇以及甲乙雙方約定事項空白未填,且本人未持有一份。3月1日部門要求我換崗,沒有崗位,問我是否辦理離職,我說再等等,3月17日我再過去,要求我辦理離職,我要看勞動合同被拒絕。然后他們要求我換廠區工作,我拒絕了,但他們直接給我發了調崗通知書,3月21日再過去表示本廠區沒有崗位愿意待崗,但是人企部直接給我發了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個待崗期間我能要工資嗎,離職能要補償金嗎,如果能要怎么計算這個待崗工資和補償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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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