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我國股票發行制度歷程,你有什么看法和啟示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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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國的發行制度從證券市場成立之日起至今,已經經歷了三個階段。 從1990年開始到2000年,我國股票發行采取的是行政審批制,這期間大量國有企業通過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資。 第二個階段是核準制,公司上市由券商進行輔導,由證監會發審委審核。不少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的攻關達到了上市的目的。企業上市后,負責推薦的券商不再負責,因此出現了不少企業上市后業績馬上變臉的情況。這個階段從2001年3月到04年2月。 從04年2月1日起,我國開始推行的保薦人制度,這在世界上絕無僅有的。它是為了避免公司虛假上市、包裝上市,把中介機構和上市公司緊緊捆在了一起。公司的上市要由保薦人和保薦機構推薦擔保,上市以后,保薦機構和保薦人也要負持續督導責任。如果出現上市公司造假上市,或上市后就出現虧損等情況,保薦機構和保薦人根據規定,可能受到停辦承銷業務或被除名的處罰。 。 原問題:《我國股票發行的制度問題》回復于 2022-11-15 2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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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