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讓別人打了派出所讓找證人沒有證人說解決不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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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被打成輕傷找不到人的時候,可以參考一下意見:1、找不到人讓派出所繼續找,找人派出所最拿手的,而且不能因為找不到就算了。2、上法院申訴,既然造成實質傷害,就是犯罪,逃得了人逃不了廟,法院下了判決如果人還不出現,就強制執行,變賣當事人的家產以作賠償。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四十八條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款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原問題:《被打成輕微傷,派出所說找不到人,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05-22 21: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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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已經交證人出庭申請書,法院讓等通知,如果不通知證人,是不是證人就不用出庭?是不是法院不采納我的證人證言?
民事糾紛在日常生活時有發生,有些通過民警等人的調解就可以大事化小,但有些卻沒有那么簡單。證人拒絕出庭作證早已不是新鮮事了,在這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社會,很多人都不愿卷入與自己無關的事件中。那么,民事訴訟證人拒絕出庭該怎么辦?下面小編整理了以舅舅可以做外甥母親的遺囑見證人嗎
只要不是與繼承人和受贈人的利害關系人就可以作為見證人,被繼承人的外甥或親他近親屬都可以作見證人。 根據《繼承法》第18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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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