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租借車牌糾紛,想起訴車輛確??權,是否可以起訴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第一審普通程序全過程問答 一、起訴和受理 (一)起訴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當事人如何提交起訴狀?起訴狀包括什么內容?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如何處理? 人民法院對符合規定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1、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2、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愿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4、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5、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7、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四)人民法院的立案期是多久?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人民法院審理前應作什么準備?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三內日告知當事人。 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三、開庭審理 (一)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公開進行嗎? 人民法院審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二)開庭審理前,人民法院應當如何進行? 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三)法庭調查的過程是什么?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當事人陳述; (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3)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四)當事人的法庭上的權利? 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 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鑒定或者勘驗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五)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合并審理?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 (六)法庭辯論的過程是什么? 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3、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4、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六)原告不到庭怎么辦?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七)被告不到庭怎么辦?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八)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請撤訴嗎?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九)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十)審判過程如何紀錄? 書記員應當將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記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法庭筆錄應當當庭宣讀,也可以告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當庭或者在五日內閱讀。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認為對自己的陳述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有權申請補正。如果不予補正,應當將申請記錄在案。—————————碼字不容易、升級需要經驗、還望你百忙之中采納答案——————————————————覺得好就請點采納答案把,給個好評,祝愿你生活更美——————————————————希望你新的一年,心想事成,工作順利,生活歡樂美滿————————— 原問題:《起訴車牌都需要什么證據》回復于 2022-05-23 14:45:28
相似問題解答
起訴要回北京車牌
法院可以查封對方的車輛,但不一定將車和車牌過戶給你,因為法院會對車輛進行公開拍賣;如果拍賣不掉,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協商,對方同意后,才可能會將車輛過戶給你。 原問題:《有人欠我錢我起訴,法院判決我勝訴,被告有個車是北京的車牌,雙方都不是北京車輛被沒收,車牌可以要回來嗎?
不確定你的情況,交警無權沒收車輛,只能暫扣,之后能夠要回來的,只有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車才拿不回來,法院扣留的車,通常用于拍賣或者其他形式將車輛變現,用于賠償受害人,如果車子已經上牌,那么連車牌一起賣,到時候會找你要車子的各種資料,以便將車輛過車牌被損壞,可以起訴對方嗎
是可以起訴的。建議你最好能從對方保險公司拿到事故現場的照片。這個很重要,直接反應事故真實。獲取對方信息,你可以去交警那邊查到,畢竟你當時有報警,留有記錄,加上你有保險公司的查勘單和對方不來付錢的情況,交警一般不會為難,會為你提供相關信息。另您好 我想咨詢名譽權起訴問題
只能起訴個人,不能起訴公司,因為屬于其個人侵權行為。 名譽,是指社會上人們對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聲望、信譽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名譽權是人格權的一種。這些被維護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公民或繼承車輛和車牌流程及費用
繼承車輛和車牌流程及費用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