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審查4個月了,沒有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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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機關撤回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主動撤回已送審查起訴在刑事訴訟法中沒有明文規定,但在相關的會議紀要中有涉及到相關內容,但并不能作為援引的法條使用。根據刑事訴訟法171條第二款之規定,檢察院有退回補充偵查的權利,每次一個月,以兩次為限。刑事訴訟法171條的法條表述為我已經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兩個多月了,沒有動靜,該怎么辦,謝謝!
如果你給法院提供了財產線索,法院不去執行,而且沒有正當的理由,你可以去他的上級主管那告他。另外,根據民訴法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原問題:《申請強制執行已經兩個月了,取保快滿一年了,還沒移送審查起訴
是取保候審,最長的期限為6個月. 如果偵察機關無法收集到當事人犯罪的證據,在期滿后是要釋放當事人,發給釋放證明并撤消案件,當事人不會留下案底也不會影響其工作. 原問題:《同一個案件 為什么我還沒判決 取保候審都快有年了》案件移送審查檢察院多長時間了有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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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