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房是建在原繼父的宅基地上的,現在繼父過世了,繼田又和斷了母子關系,我還有宅基地使用權嗎?謝謝!!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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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繼父母繼子女關系,是因子女生母或生父與繼父或繼母結婚的事實而形成,也因生母或生父與繼父或繼母離婚的事實而解除。在繼父母子女關系繼存期間,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受繼父母的扶養教育,那么,他們之間就形成了一種扶養教育關系。《婚姻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繼父與繼母和受其扶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據此,你與繼父已形成撫養教育關系,即便是他們離婚,你受繼父的撫養教育的法律事實也不能消失,你與繼父已形成權利義務關系不能自然終止。所以,即便是你母親與繼母離婚,受繼母扶養教育長大成人有負擔能力的繼子女,對年老體弱、生活困難的繼父母應盡贍養扶助的義務。 原問題:《我母親想再婚,我對繼父有贍養義務嗎?》回復于 2022-12-06 22: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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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繼父過世名下的遺產我母親可以分割嗎
繼父去世母親還在,如果是繼錯位 的房產婚前房產,繼女是沒有繼繼承權的。。。因為繼父的婚前房產房產屬繼父全人所有,如果繼父在沒有遺囑的肯前提下,屬法定繼承。只有繼父的父母和子女才有合法的繼承權。并且還是屬16歲的人,繼父基佬本是沒有輔養繼女的我母親和繼父1988年登記結婚的房子是結婚后買的,那時候我繼父的子女都已結婚,我七歲,我繼父現在去世了,他子女來向我母親要房子錢,我繼父的子女沒出過錢和利,他們有繼承房子的權力嗎?謝謝
繼承人是指依法繼承財產的人,分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此涉及繼承人的范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繼父過世我母親是否有分割遺產的權利
是你母親與你繼父的夫妻共同財產。他們每人一半的。有點不解的是,當時你生父去世,您有繼承1/4房產權利的;為何后來沒有在新辦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你要房子的話,只能考慮這點去繼承。。。最多有四分之一的權利,加上你母親的八分之三的權利,你最多有我有個繼父,和我媽登記十年了。現在我媽去世了。我還有贍養的義務嗎?
1、如果你繼父和母親在一起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在一起的,那你媽媽和你繼父之間形成事實婚姻,你作為繼子,你有繼承權。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在一起的,你母親和你繼父之間沒有形成事實婚姻,你無繼承權。2、如果你媽媽和你繼父是在192000年當兵的,當兵前在農村有宅基地,也有宅基地證。現在是軍官了,請問我還有宅基地使用權嗎?
現役軍人能否繼續使用宅基地 某部二級士官張峰在鎮政府批準使用的宅基地上一直無法建造房屋,原因是同村的李某翻出1950年土改時當地人民政府發放的地契,主張擁有村集體分配給張峰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并認為張峰是現役軍人不應當分得宅基地,要求張家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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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