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員工甲故意造成員工乙人身損害,乙可以主張甲承擔損害賠償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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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要看你造成的是什么損害。目前,我國法律只規定了雇主對雇員致人損害承擔責任。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9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第三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第三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第11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目前沒有明文規定雇員給雇主造成財產損失是否應承擔責任。參考人身損害的規定,只有在勞動者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負賠償責任。如果勞動者沒有過失或者僅存在輕微過失,則無需賠償。這一點在很多法院的判決里得到支持 原問題:《員工在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無力償還損失,要負法律責任嗎?》回復于 2022-12-06 21: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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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欠甲,丙欠乙,甲能起訴丙嗎
展開全部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丙公司的財產。乙欠甲的債務已經期,丙欠乙的債務也到期,方可能適用。我估計你想問的是代位執行的問題。這里有個前提,必須是乙欠甲公司的債務已經到期,且乙公司未能履行債務,且怠于行使對丙公司的債權的情況下,甲公司可以申請甲向乙提供貨物,乙委托甲付款,現在貨款尚未結清,是否可以要求乙丙一起支付剩余貨款
你的這個問題是,應該是:丙替甲付乙貨款吧!既然丙要替甲支付貨款給乙方,那為什么甲不直接把代墊款轉給甲方,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呢,這種做法我個人認為是不合法的,除非甲跟丙是關聯企業。 原問題:《甲向乙購物,其中部分貨款由丙代乙支付,后丙認為民事糾紛:甲1,甲2,甲3為單位乙員工,甲2甲3在無意將丙的黃芽樹給剪了一根分枝,丙要求乙賠償,乙和丙二小談攏,丙要起訴,請對甲1甲2甲3有何影響?甲1甲2甲3是否要賠償?
[答案] (1)乙公司以甲公司構成預期違約為由而行使合同解除權。合同解除后可主張違約責任。 (2)B縣人民法院有管轄權。因為B縣法院為合同履行地法院。 (3)由甲公司承擔。因為在代辦托運的買賣合同中,風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移轉給買甲冒用乙名義注冊公司A,甲承諾承擔因A公司造成乙的一切損上人。現因A公司與B公司合同糾紛追加o為被告,乙聘請律師代理。甲應承擔乙這項律師費嗎?
現在既然為登記注冊,根據你所陳述的事實,依據法律規定,甲乙丙之間屬于合伙法律關系,對任何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不登記不影響合伙法律關系的成立和生效。 按照《民法通則》以及個人合伙法律關系的法律規定,如果B拒絕給付,則只能以甲乙丙三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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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