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官司打贏了,收回來的資金利息需要交付個人所得稅。但是又要付給律師費用。這個費用是應該扣除我的個人所得稅以后的總金額支付律師費?還是不應該扣除個人所得稅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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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離婚了孩子在男方,填兒子的行嗎
1、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 納稅來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自準定額扣除2113。第六條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法院執行費和逾期還款支付的利息可以稅前扣除嗎
你說的是業務招待費吧?(五筆的輸入錯誤),可以稅前扣除,但有條件: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原問題:《執行費能否稅前扣》官司打贏了但是錢拿不到,律師費也已經給了,但是那個額外的百分比傭金費還需要給嗎?
理論上講,打贏官司同錢沒拿到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 律師費要根據雙方訂的合同來執行。 律師幫你打贏了官司,律師的任務就算圓滿完成了。從理論原則方面來講,應該給律師費的。 如果錢沒收回來,支付律師費暫時有困難,可以給律師講明,一是請律師房屋被拍賣后,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收取了3%的個人所得稅,如果能夠提供原房屋的完整原價值,個稅能減免嗎
答:國稅函[2007]1145號文件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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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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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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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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