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培訓機構霸王條款,不給退款
經濟糾紛江蘇 鎮江2025-06-07 08:06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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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合理。遇見此類情況,可以協商處理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解決!培訓機構在合同中規定學費不能退,這是“霸王條款”。學生沒上課,學校沒有付出相應的教學活動,就不應該取得學費。學員因自身原因放棄了上課也不合適。在這種情況下,學校可以留取一部分合理的費用來彌補損失,剩下一部分則應退還給學員。 學員有選擇放棄學習的權利,培訓機構在合同中規定不能退費是“格式條款”、“霸王條款”,培訓機構和學員之間可以有約定,但約定不能違背相關法律法規。學員或家長提供繳費依據和書面材料,他們可以協調退費事宜。 《江蘇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和管理辦法》,其中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學員自行要求退學的,培訓總課時進行到一半以內時(含一半),不退報名費、教材資料費,退還一半培訓費、住宿費。超過一半的,不退費。 原問題:《培訓機構不退錢 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22 09: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