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監外執行流產可以休息多久在收押
刑事辯護浙江 金華2025-06-07 17:07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暫時監外執行期間做人流后,是否要繼續服刑,或什么時候要繼續服刑,視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 當事人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人流后病愈)后,如果刑期未滿,仍應收監執行;如刑期屆滿,則應及時釋放。 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規定,由居住地社區矯正機構執行,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但對于被判處死刑或者死刑緩期2年執行尚未減刑的罪犯,一律不準監外執行。如在執行過程中才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的司法機關審查批準。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應當計算在刑期以內。 《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 原問題:《暫時監外執行期間做人流后什么時候要繼續服刑》回復于 2022-11-13 14: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