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詢一下農村房屋買賣財產分配問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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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朋友,我能給您提供的法律建議有:1、問:老太太說她咨詢過律師,她有這房子的四分之三產權,國外的女兒那里有四分之一產權,我想問的第一個問題是:老太太的這種說法對嗎?答: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因為該房可以視為老頭與老太太的夫妻共同財產,假使該房價值100萬,則在老頭去世后,首先化出一半,即50萬屬于老太太的個人財產,剩余的50萬,由處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老太太及老頭的女兒來平分,即每人25萬,所以說她有這房子的四分之三產權,國外的女兒那里有四分之一產權。2、問:我是否可以先從老太太那里買下這個房子的那四分之三產權,我們直接入住進去,然后等國外的女兒回國的時候,再跟那個女兒商量購買她手里的那四分之一產權?答:原則是可行的,但是程序上很難允許,因為你們購買房屋,要想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必須以房產變更登記生效。對于此存在繼承爭議的房產,是需要有繼承權的人來表態的,如果該老頭的女兒能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則可以辦理。如果不能明確表示或者拒絕,則辦理過戶手續有困難3、問:老太太如果真的能辦成給我們過戶,那么如果將來國外的女兒回國之后不承認這個交易,那么我們在過戶已經成為既定事實的情況下,法律上有什么措施?對我這個買方有什么不利的影響?答:女兒可以以不知情或者偽造授權書等為理由起訴,但是存在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你們不知情,在這種情況下,你們作為善意第三人沒有責任,房屋過戶是有效的,也是成立的,女兒如有異議,只能向老太太主張自己的權利。第二種,就是你們知情,這種情況下,你們作為第三人串通賣方過戶,女兒如果有證據證明你們是知情的,則可以要求撤銷該過戶手續。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滿意,如果還有什么不明白或者想咨詢的,可以HI我 原問題:《關于房子產權分配及買賣過戶的問題》回復于 2022-11-13 06: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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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