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沒有提前通告,沒有設立任何限時單向行駛的標志,監控抓拍你違法行為,是否合理,可以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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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越工地圍欄,但是工地沒有設立警示標志,對我私自進行罰款,算違法嗎
朋友,因車輛在通過施工單位未作任何警示標識的施工工地時,發生了交通事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相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六條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新修的路口沒有紅綠燈和任何指示標志,發生車禍能起訴交警隊和建設單位嗎
“交通安全設施應與道路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新修的道路沒有設置任何交通設施就開放交通,肯定是違反建設程序的。因此可以控告道路的建設單位。至于建設單位是不是交通局,是需要核實的。 原問題:《剛修的公路路口沒有安裝紅綠燈和警示你好,律師,N加1可以算在沒有提前通知要解雇你的賠償嗎?
提前30天告知,是賠償N個月。沒有提前30天告知,是賠償N 1個月。還需要注意自己的養老醫、公積金保單位是否都幫你交了,交到哪個月,是否有漏繳的。查一下,賠償的時候一起結。 原問題:《公司并未提前告知,突然把我開除了,按N 1給我賠償,這樣你好!交叉路口不按所需車道行駛(借右道直行)以前這邊沒有抓拍,突然這邊現在抓拍并且沒有向社會公示,請問可以找相關單位申訴嗎?
1.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當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如果是直行車,進入了左轉或右轉車道,電子眼同樣會馬上進行抓拍。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主要有三種:一是直行時借道左轉彎車道;二是左轉彎沒有信號燈、沒有禮讓行人標志的班馬線上沒有禮讓行人違法嗎`
斑馬線上沒禮讓騎自行車的會被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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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