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受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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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您同工作單位簽訂第二份勞動合同后,工資等待遇有沒有發生變化。第二是工作單位之前有沒有為您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并交納社會保險費。如果簽訂第二份勞動合同前工作單位沒有為您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簽訂第二份勞動合同后您的工資等待遇沒有變化,工作單位這樣做的目的很可能是想要少繳社會保險費。如果簽訂第二份勞動合同后您的工資等待遇減少了,工作單位是以第二份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您的工資的,工作單位這樣做實際是同您變更了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工作單位以“為了交社保”為名,在違背您的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讓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屬于欺詐行為,您可以搜集證據,然后向到底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原問題:《關于勞動合同欺騙問題》回復于 2022-11-12 18:4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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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