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系,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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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的司法解釋中,取消了非法同居關系這一說法,將該類案件確定為解除同居關系糾紛。 對于只解除同居關系糾紛,人民法院按規定一律不予受理。《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當事人訴請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為同居關系本身就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婚姻法規定了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是不會保護不合法的婚姻關系的。對于當事人之間要想解除同居關系,男女雙方進行協商解決來處理此事。 而對于因同居關系產生的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關于同居當事人之間涉及到的財產分割問題及子女撫養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 【財產分割】 第一,雙方在同居前個人財產仍歸個人所有, 第二、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購置的財產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首先,將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財產的購置和所得的收入,雙方應進行清點、估算列出財產清單。一般情況下,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開始共同生活后,雙方會共同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家具、家用電器等按一般共有處理,即可以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個人財產處理;不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第三,對于必須登記的財產,如房屋、汽車等。非登記一方沒有證據證明登記的財產是雙方共同購置,且登記方又否認該房屋系雙方購置,則該房屋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應屬登記所有人一方的財產。 在實踐中,法院在處理因同居關系而產生涉及財產分割問題的案件時,通常會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個人財產處理;不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共同財產處理。可見,如果同居當事人在同居時,就對財產的所有權進行約定,日后的糾紛就可以避免。 【子女撫養】 關于孩子的撫養,婚姻法規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1、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非婚生子女有繼承權。非婚生子女,在其父方或母方去世后,有合法的繼承權,任何人不得予以剝奪。 3、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支付數額及方式,可以按照本書的第三編的關于子女撫養一章中的規定,依法執行。 以上是在法律實踐中處理非法同居關系及其涉及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問題。 原問題:《非法同居關系有小孩怎么解除關系》回復于 2022-11-12 15: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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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我國對婚姻采取登記制度,未經結婚登記而同居的,不受法律的保護。對于同居的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1年12月27日起實施)第5條的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同居關系解除財務糾紛
1、由于我國對婚姻采取登記制度,未經結婚登記而同居的,不受法律的保護。對于同居的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1年12月27日起實施)第5條的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同居關系子女糾紛
原問題:《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開庭要怎么處理,相關的法律規定》需要解除同居關系
如果你朋友的同居關系是發生在1993年以前,那么按事實婚姻處理,想解除的話就只能去法院訴訟。如果發生在1993年以后,那么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也沒有什么解除程序,讓他們各走各的,東西誰買的誰拿走。 原問題:《解除同居關系需要走什么的法律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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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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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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