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簽的有合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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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原問題:《有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有賠償嗎》回復于 2022-11-12 07: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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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克扣員工兩個月工資,現提出因公司效益不好,辭退員工。也不給簽勞動合同。
是在試用期嗎?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的,應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我不是正式員工,昨天老總跟我說公司效益不好,就把我辭退了,而且退休員工,不簽勞務合同的話,公司有什么風險?
企業不簽勞動合同將承擔以下法律風險: 一、未簽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勞動合同終止賠償 關于勞動合同公司辭退員工的賠償問題
工作一年以上一個月工資有員工告我們沒有簽勞動合同
這是仲裁程序,若無果,接下來才是上法院。公司變更地址,你們又未辭退以上員工,這一點講,你們沒有責任。未簽合同或交保險,是該勞動部門追究你們的責任。給你支一招:上面的事實你都承認,把這個糾紛就在仲裁程序解決,不用請律師。正因為公司要變更地址,公司與員工去年簽了一年的合同,今年未簽,由于現在疫情,我們需要辭退員工,提前30天通知是否需要經濟補償
需要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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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