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唯一財產
經濟糾紛吉林 長春2025-06-08 20:00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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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申請相關部門調解。《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一條明確表示,對于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二十條規定,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執行依據生效后,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原問題:《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唯一住房,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12 04: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