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什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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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依據生效的判決和裁定,對應當履行而不履行償債義務的債務人實施的強制措施,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查封、扣押財產的價值應當與被執行人履行債務的價值相當,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原問題:《關于對債務人強制執行是什么?時效是多久?》回復于 2022-11-12 0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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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和生效證明都有了為什么法院不開強制執行
1、如果債務人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法律文書,債權人應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期限要看判決書上定的時間。2、超過該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將不再受理。 原問題:《關于判決生效后法院不仲裁生效后如何申強制執行
您好,向當地法院進行申請強制執行。起訴離婚,強制執行幾個月生效
判離婚的就生效了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調解生效后,還有什么權利
生效的調解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一)確定當事人間民事法律關系的效力人民法院的調解書送達當事人,表明雙方當事人對曾經發生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已經取得共識并得到法律的確認,原先爭議的法律關系演變為無爭議的法律關系,權利方應依法行使權利,義務方應依判決生效什么時候開始
24日是送達之日民訴147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75條:期間開始的時、日不計算在期間內。25日是上訴期的第一天,15日上訴期滿沒有上訴,一審判決生效。 原問題:《判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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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