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打人致輕傷二級,被判緩刑,會被開除公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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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般情況下被判刑是會開除公職的,具體的要看教師所在學校的意見。《教師法》第十四條 收費島剝脫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所以就有可能教師判緩刑是要開除公職的。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緩刑的特點: 既判處一定刑罰,又暫不執行,但在一定期間內保留執行的可能性。緩刑不是一種獨立的刑種。從裁量是否執行所判刑罰的意義上說,緩刑是一種量刑制度;從刑罰執行的意義上說,緩刑也是一種刑罰執行制度。 適用緩刑的對象和條件: (一)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 (三)刑法規定,對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緩刑的考驗期: 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對緩刑犯的考察和緩刑的撤銷: 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原問題:《教師緩刑會被開除公職嗎》回復于 2022-05-19 23: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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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打人致其輕傷二級,被判緩刑,是否會開除公職?
一般情況下被判刑是會開除公職的,具體的要看教師所在學校的意見。《教師法》第十四條 收費島剝脫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所以就有可能教師判緩刑是要開除公職的。 緩刑稱教師被判緩刑是否開除公職
教師法我想您也看到了第十四條 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故意犯罪”,第一,須是故意犯罪,才開除工職.第二.須”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有期徒刑一年,緩我是江西省九江市的一名教師,于2020年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請問會被開除公職嗎
根據《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據此,宣告緩刑不會被開除公職,但會被調離教師崗位。 原問題:《教師因防衛過當被判緩刑,要開除公職您好我被別人打成輕傷二級對方托關系不給錢,對方會被判緩刑嗎?
沒有得到諒解判緩刑有難度。未滿十八歲打人輕傷二級會被判行嗎
您好,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年齡是16周歲,所以依您所描述的情況,是可能被判刑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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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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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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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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