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員工在外違反法律,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實際案例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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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公司辭退員工的法定事由我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因此公司要辭退員工,必須具備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義務或者另外支付給員工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費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處理如果不具備上述法律規定的事由,公司辭退你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承擔《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責任?!秳趧雍贤ā返?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綜上可知,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用人單位不得以法定事由之外的任何理由開除員工,否則要承擔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勞動者在被單位無故開除的時候,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原問題:《員工被違法辭退 該怎么做》回復于 2022-11-12 00: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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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煽動另一個員工跟他一起走,造成給公司帶來了損失,該怎么處理。
可以要求停止傷害公司利益,否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賠償。 如果員工非因工傷或患病治療一段時間還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違法違規的,按照相因員工失職導致公司有經濟上的損失,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嗎
向直接受益人進行追索,或者提起法律訴訟。受處罰的員工可以要求以公司名義,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發勞動者的工資。經濟損失的賠償。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每月扣除的公司的員工在外面兼職。
是可以的勞動者承擔重要職位,如果離職給公司帶來損失需要賠償嘛
勞動在在職期間,工作上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用人單位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你好!我想問問。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他申請仲裁了!但是由于員工突然離職后給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公司也可以向他進行要求賠償嗎
1.公司這樣作假是沒有用處的。2008.9.18頒布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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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