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安置房賣掉只和女兒說,兒子不知情也沒分到錢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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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起訴到不至于,因為沒有形成過戶房產的買賣手續,還是幾方協商解決,把人家的購房款退還,再加上相應的補償,就好了!因為根據法律你母親是無權私自賣掉這房子的,她有相應的份額,但是你們也有繼承你父親名下的份額,所以~只要你們沒有簽署放棄繼承協議且公證,那么~你母親的買房行為是非法的!如果那一方賴著非要房子,你們就申請撤銷這非法買賣!另外~有規定是,只要沒有辦理正規過戶手續,賣家隨時可以終止買賣協議!但是要退換買家購房款,和賠償買家損失,以及買家自支付購房款以來,該住房增值部分一半的權益!這些都是有法律規定的。所以~~這房子還是你家的,跑不了! 原問題:《我母親私自賣出了她與已逝父親的共有房產(農村自建房),子女們并不知情,請問這樣可以起訴要回嗎》回復于 2022-12-06 03: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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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分配我女兒已婚,沒小孩,安置平方怎么分
1、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婚后被拆遷,分得拆遷安置房的情況。這里又分兩種情況,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采用的回遷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行“拆一還一”取得的回遷房,這種情況應當認定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它只是婚前個人財產形式安置房寫給兒子,女兒的要交稅嗎
不需要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兒子只有一套拆遷安置房要賣了揮霍,孫子沒房住怎么辦?有什么法律阻止兒子賣房?
1、“明白人都知道是拿老父親錢買的,只不過財產在法律上所有人是李某,人情上來說都是老父親出錢買的!”:(1)可是,法庭上是只講法律、只看證據,不能講人情的,所謂“法不容情”,你沒聽說嗎?(2)想要回房子和其他財產:只能去找證據證明那些財產里家里長輩的安置房要跳過兒子直接給孫女,防止被兒子賣掉,是要立遺囑去公證有效的嗎
房子如果是老人的,既然已經說出來了,那就不需要立遺囑,遺囑僅僅是起到一層保險的作用,人死前才會把遺囑寫下來,但這需要老人頭腦清醒,但有那么一部分人,年老后癡呆,主次不分,那時候再立遺囑就無卵用了,有可能被人鉆空子,這么想讓老人立遺囑,你是想結婚登記了是不是雙方都有權分到安置房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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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